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发布,首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将接受考核评估。
《通知》称,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遴选认定的首批23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校中心)运行届满五年,按照《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修订)》(国知办发服字〔2021〕23号)关于高校中心考核相关工作要求,从开展基础工作、支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培育专业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建立协调机制等方面对首批高校中心进行考核评估。
《通知》明确,5月底在北京举行评审会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根据考核评估材料、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其中不合格比例为5%—15%。对通过五年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的高校中心,发布继续运行通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校中心,限期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再行检查,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高校中心资格。
《通知》要求,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首批高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本次考核评估材料。
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录如下: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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